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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蘇麗梅 - 人事主任 | 2021-08-27 | 點閱數: 468
  • 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,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,其自願退休條件自111年2月1日起,得依該函說明段之認定標準,予以調降為「任職滿5年,年滿56歲」.pdf
    1) 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,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,其自願退休條件自111年2月1日起,得依該函說明段之認定標準,予以調降為「任職滿5年,年滿56歲」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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